东莞大朗(信宜)产业转移工业园基本情况介绍
| 工业园区 |2011-10-08
一、产业园基本情况
我市根据粤府〔2005〕22号《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我市土地、电力、劳动力等优势,主动与东莞大朗镇政府联系,提出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的要求,得到东莞大朗镇政府的鼎力支持,决定双方联手合作建设产业转移工业园。双方于2005年双方签订共建东莞大朗(信宜)产业转移园的合同,2006年获省政府批准认定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几年来,在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大朗镇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我市各级各部门的积极努力,园区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东莞大朗(信宜)产业转移工业园总体规划10000亩,位于东镇(街道)辖区内的市南郊,沿207国道旁北至市区南环岛,南至横茶交界的六运土化 村,东至鉴江河,西至栗木大塘村。
二、产业园发展现状
至2009年12月,已完成开发建设面积2731亩。园区分五大功能区,其中占地150亩、投资2.6亿元的能源供应区已建成投入运行,占地1051亩、投资9000万元的毛织加工区已基本建成,占地600亩、投资4000万元的特色资源加工区已基本建成,首期600亩的加工装配区已进行土地平整,五金电子加工区正在规划设计中。至目前止,入园企业共25家,其中18家已建成投产,2009年已完成工业总产值7.2亿元,累计实现工业增加值2.2亿元,实现税收2160万元,解决劳动就业2800人,已完成对加工装配工业区600亩、华田电子300亩、高山动物药业100亩、汇美电器100亩的开发建设,2009年1-12月累计完成投资2488万元,完成园区二期工程开发土地930亩的测绘规划工作,其中:已完成250亩的征地工作(150亩已完成土地平整),另680亩正在征地或报批之中,此外,1070亩的土地测绘规划工作也正在抓紧进行之中。2009年3月底产业转移园顺利通过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小组2008年度考评,总分为85分,排在全省29个考核园区的前13名之列。
三、产业园发展目标
在未来的3-5年内打造工业长廊的中心位置,达到工业区6000亩以上,生活配套区2000亩以上,其中包括工厂、物流、生活、金融等多功能,以及可以容纳2万人以上的工业新城,形成开发一片、建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园区土地利用滚动发展。
2010年度计划总投入1.1亿,计划完成开发面积1000亩,沿207国道从南郊收费站至东镇红砖厂到毛织加工区一带约1000多亩。其中:基础设施投入2100万元,企业投入0.9亿元,入园规模以上企业8家,年新增产值3.3亿。
2011年度计划总投入1.1亿,计划完成开发面积1000亩,从毛织加工区以西至栗木二环路。其中:基础设施投入2000万元,企业投入0.9亿元,入园规模以上企业10家,年新增产值3.5亿。
2012年度计划总投入1.3亿,计划完成开发面积1100亩,从园区工业大道旁和资源加工区至横茶交界的六运土化 村一带。其中:基础设施投入3000万元,企业投入1亿元,入园规模以上企业15家,年新增产值3.8亿。
四、入园优惠政策
1、财税优惠
(一)投资者新兴办工业企业,年销售总额8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前2年内企业上缴的所得税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提取50%奖励给企业,以支持企业发展。
(二)企业生产国家级新产品或省级新产品、专利产品所上缴的增值税,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前2年内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提取50%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三)认真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税收优惠条件的,一律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2、用地优惠
(一)对在信宜经济开发区(包括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市区红线区内的工业小区及各镇(街道)工业小区兴办工业企业的用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免收土地出让本市级权限范围内各项收费。同时,鼓励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或使用者通过以出租集体建设用地收取租金的方式提供用地给投资者兴办工业企业。
(二)投资者在信宜经济开发区(包括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内租用土地兴办工业企业,实行租用地价格优惠:租用“三通一平”土地,前5年按每年每平方米租金4元收取;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租用土地20000平方米以上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免收前2年的用地租金。
3、用水优惠
(一)投资者兴办工业企业,自来水已安装到的,免收安装自来水总管网投资补偿费和规划建设费。
(二)企业年生产与生活用水超过1万立方米以上,超过部门按超过前一个月的水费标准每立方米降低水价0.05元计收。
4、用电优惠
(一)投资者在信宜经济开发区(包括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市区红线区内的工业小区及各镇(街道)工业小区兴办工业企业,其用电报装免收报装费。
(二)在信宜经济开发区(包括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市区红线区内的工业小区及各镇(街道)工业小区兴办工业企业,其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财政一次性补助5万元给企业用于电力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财政一次性补助10万元给企业用于电力设施建设。
(三)供电部门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完善各工业区的电力配网布局,确保满足工业用电符合的需求。
5、收费优惠
(一)投资者兴办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免收本市级权限范围内除上述用地、用水、用电优惠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和省明文规定必须收费并上交的项目,其收费标准有弹性幅度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
(二)投资者兴办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属本市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中介服务及经营服务性收费,除上述用地、用水、用电优惠外,一律按最低标准的50%收取。
五、联系方式
:00072
E-mail:8830072@163.com
